美好的周末,
小编今天的心情却是有些沉郁的。
耳边虽然一直回响的是那首《letitgo》,
“
Letitgo随它吧随它吧Letitgo随它吧随它吧Cantholdyoubackanymore回头已没有办法Letitgo随它吧随它吧Letitgo随它吧随它吧
”
但是
作为三秦人的小编这小暴脾气
还是没有办法坐视不理!
1前情提要
今年3月,有读者向本报举报:街头有人拿假都市报欺骗读者。昨天一大早,本报新闻热线再次接到群众举报,发现街头又有人散发《都市生活健康报》,同样没有国内统一刊号,内容也多为医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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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了,3月22日和3月25日,三秦都市报公共 非法印刷出版物将受到法律严惩
《三秦都市报》被冒用出版事件发生后,引起报社领导和全体员工的重视,为了维护本报的声誉和合法权益,按照程序先后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扫黄打非办、陕西省新闻广电局报刊管理处、陕西省扫黄打非办、陕西省食药监局作了反映。
随后,按照属地管辖向西安市文化执法总队、西安市工商局、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特行科等部门进行反映,请求查处非法出版物,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西安市委两位常委分别对此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严查此事。
本报法律顾问田少荣律师认为,假冒《三秦都市报》名称并非法出版、印刷和发行,其违法行为已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扰乱了报刊市场和医药销售秩序,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我社现在已举报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同时,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奉劝那些盗用本报名义出版非法报纸的肇事者悬崖勒马,立即停止其侵权违法行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非法出版物是指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以及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对社会的危害是有目共睹的,它不仅扰乱了文化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而且极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及社会稳定。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查处、打击非法出版物,既是净化文化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平安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必须高度重视。
坚决打击非法出版物,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和谐社会、提升西安城市品质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对于那些未经批准备案、没有刊号、以拉广告赚取利益为目的的社区报、医疗报、商品信息报等非法出版物,主管部门应该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与此同时,还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整治成效。要探索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执法责任意识,对于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生产、销售的新情况,除有关部门打击之外,作为市民,更应举报、自觉抵制非法出版物,为推进西安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西安城市品质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
缕清思绪后,
小编的心里还是久久不能平复,
一些疑惑一直想不出结果:
非法报纸的小船为什么翻不了?
市委常委做出的批示不管用?
向非法出版物宣战的炮火是不是应该更猛烈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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