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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获悉

发布时间:2016-3-28 21:38:49   点击数:
其余车辆全部处置

该公司配置车辆238辆,以确保市级参改单位车改后的公务出行公司下设行政中心和体育运动中心两个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在行政中心设立保障性公务用车平台,选定车辆88辆,重点保障四套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应急、抢险、救灾、通信以及综合执法等工作用车;在体育中心设立一般性公务用车平台,固定车辆150辆,这些车辆将在6月30日前选配到位,重点保障市级各部门跨区域公务出行

对于中、省已明确允许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安全、纪委(监察)、工商、地税、食品药品监督、农业、林业、水利等12个部门,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以现有编制为基数测算,市级部门按照不超过60%(保留213辆),县(区)级部门按照不超过70%的标准执行

《方案》规定,商三秦都市报广告部洛车补标准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130%的标准由财政统筹中央标准的10%作为部门内部下乡、出差不均衡的补助之外,市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为十一类,全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具体为:正厅级每人每月156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450元;正处级实职每人每月1000元;正县级调研员每人每月900元;副处级实职每人每月850元;副县级调研员每人每月800元;正科级实职每人每月600元;主任科员每人每月580元;副科级实职每人每月550元;副主任科员每人每月53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记者近日获悉,《商洛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获省车改办批准,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方案》中对参改范围、补贴标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商洛市共保留公务用车385辆,车补标准每月最高陕西省三秦都市报为1560元,最低为500元保留车辆:全市共保留公务用车385辆

如何保障:成立公司确保车改后公务出行

《方案》规定,商洛市保留公务用车385辆(不包括执法执勤用车),其中市本级111辆,县(区)本级共176辆(商州区26辆,其余各县均为25辆),镇(办)98辆所有取消车辆中的黄标车全部报废处理,其他车辆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据介绍,为保障车改后商洛市市级机关单位的公务出行,商洛市及时成立了商洛市交投汽车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经商洛市国资委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其职能、职责是专门服务保障市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用车

车补标准:每月最高1560元最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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