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凌晨,原锤子科技投资人、紫辉创投创始合伙人郑刚在朋友圈发文“炮轰罗永浩”,称其“拿新创业公司3.5%股份要挟投资人放弃几十亿元的回购”,并表示将联合几十位投资人坚决对锤子科技发起回购。由于涉及多个投资方,1月7日中午,罗永浩在微博紧急回应上述指控,称给投资过锤子科技的老股东们提供了投前5%、投后3.72%的股份,与之相关的条件和协议,老股东们自愿选择签署或不签署。
随后,郑刚再度回应了联合了几十位投资人向罗永浩发起回购一事,称这份“不平等”的股权补偿协议并非仅有紫辉创投一家不满。“我所知道的20多位原股东,至少2/3也就是15家没签。”
对此,一位与罗永浩公司关系密切的内部人士向南都湾财社记者回应称,媒体报道的“五年协议”是郑刚编造的,“他没有亮出证据。其实最简单就是亮出协议,然后法院起诉,执行协议,就完了。现在他到处编造信息。”
对于上述言论,郑刚1月8日在接受南都湾财社记者专访时回应称,“我是个疯子吗?这么大的事情我怎么可能去编造?任何一个懂得做投资的,都知道这个东西有没有。人民币基金,在国内公司创业的公司,这就是很基本的事实。”
“5年回购条款”意味着什么?
据光子星球报道称,锤子科技于年9月签署的D轮融资协议里确实写明了5年回购条款,即公司如果5年内没有实现IPO,需要在投资完成满5年赎回D轮投资人持有的股权,赎回价格需要按照年化5%收取股息。对于无法赎回的情况,协议中提到的一点是,如公司无法支付赎回款项,创始人应承担连带赎回义务。
协议中明确要求,5年期满的一个月内将以上股份赎回价款及股息一次性全部支付给D轮投资方。协议中还提到,以上约定在完成本次投资以后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否则公司及创始人对于D轮投资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罗永浩。
对此,一位创投圈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回购是个标准条款,大家都有。区别在于要不要个人无限连带。美元基金对这点比较宽松,人民币基金比较损失厌恶,这点就比较严苛。”
郑刚并不赞同这一观点,“人民币基金基本上百分百有(回购条款),这种条款是中国从美国学过来的,甚至保护性条款更加强。”
目前签署股权补偿协议的投资人“并不多”
郑刚还提到,这件事情的核心焦点不是回购,“我们投资人的诉求很简单,就是知情权和信息权,这个是最基本的投资人权利。如果投资一家公司,希望每年这家公司都能汇报一下公司的基本情况、财报情况、业务情况,哪怕没做好,那准备做什么讨论一下,这个是公司法规定和保护的,我们就要这个东西。但是老罗没去做,把我们这些投资人当成粪土,这个是最大的问题。”
郑刚此前在朋友圈透露,罗永浩此次创业的VR公司融资了万美元后给锤子科技老股东补偿,但要求老股东放弃回购,“你不开会、不沟通、不信息对称,直接丢过来一个协议说,这次我估值1.9亿美刀,我拿3.5%来给你们之前投了15亿元人民币的投资人补偿。本来是好事,但是你这协议不地道:让我们说接受了你的0.0几%的股权,就要放弃几十亿的回购?你这是不地道、不体面、不道德。我们既然投你了,就是看好你,而且你也有能力,你为什么要伤这么多投资人的心?”
此次郑刚也向南都湾财社记者回应称,选择签这份协议的投资人并不多。
投资人和创始人分成两个阵营
“这场在郑刚与罗永浩之间展开的围绕锤子科技股权回购的纷争发酵得很厉害,估计对全国资本圈和创业圈有很大影响。”一家创业企业负责人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大家各有各的利益,‘屁股决定脑袋,屁股坐在哪,情感和愤怒就在那儿。’”
南都湾财社记者留意到,截至目前,有投资人和企业创始人在这场纠纷中公开站队,并分成了两个阵营。
霸蛮创始人张天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