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养老服务做出的重要批示,为新时期民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养老服务作为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的重要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执政基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为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国务院要求,民政部组织召开全国大城市养老服务工作会议暨全国养老服务推进会,对推进养老服务,特别是大城市养老工作做出了明确部署。我们认为,做好大城市养老工作,需要立足市情、精准发力,把握好几个关键问题。
一、关于“领导体制”问题
“领导体制”,是推进大城市养老工作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大城市人口密集且老龄化程度高,养老问题突出,而城市行政管理又日趋扁平化。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一指挥,才能推动养老服务行稳致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实现养老服务发展全方位的统筹,做到全市一盘棋。
一是坚持党和政府在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要明确政府在养老福利政策和基本养老服务等方面的职责和任务,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设置阶段性发展目标,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刚性任务要求等来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及时了解群众需求,推动规划编制和立法研究,形成举全市之力推进养老服务的体制机制。
二是强化民政在养老服务工作中牵头作用。新一轮机构改革对民政开展养老服务带来全新的机遇,明确了民政部门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职责定位。民政的牵头作用是党和政府主导养老服务的具体表现,应主动作为,建立民政牵头的工作推进体制,通过建立行业规范、提升服务标准、强化行业监管,发挥社会各方主体的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集中解决大城市养老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关于“规划布局”问题
“规划和布局”,是加强统筹领导的关键,起到统一思想的作用。大城市老年人口总量巨大,且持续增加,在低龄老年人口占优的情况下,目前仍是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窗口期”,机遇和挑战并存。应抓好谋篇布局,一张蓝图画到底,实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在规划下推动、在规划下督查、在规划下落实各项工作。
一是规划的必要性。为提前应对老龄化峰值,要进行前瞻性的预判和总体规划,明确发展路径,以平稳应对峰值带来的巨大挑战。通过高质量发展蓝图,统筹政府、社会、市场、家庭等各方主体的投入,提高资源布局效率。
二是规划的严肃性。要将养老规划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规划中的“底线”和“红线”,应严格管控。通过总体规划,持之以恒推进城市养老服务发展。
三是规划的多样性。养老的本质是服务,要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满足人的需求和生活习惯出发,从全人口统计、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角度出发,分类别制定养老发展可持续、可预期的政策规划、设施规划和人才规划,分类实施、分类指引,预留发展空间,明确建设指标,打造服务人才队伍,为大城市养老服务奠定发展基础。
三、关于“发展理念”问题
“发展理念”,决定了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应建立符合国情市情、有利于城市老年人安享晚年的养老服务发展模式,让他们生活得更有亲情、更有尊严,让其在熟悉的环境下养老,在亲情的陪伴下养老,在丰富的资源围绕下养老,实现“在地老化”和“原居安老”。要明确几个核心理念。
一是宪法精神。从事养老服务,根本要遵循宪法精神。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也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家庭养老既符合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基本国情,也是养老服务体系的核心地位。对党和政府而言,要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帮助和支持家庭养老的角度出发,推进养老服务。
二是公益属性。养老行业服务对象是特殊群体,养老行业的第一属性应是公益性。为老年人提供质量优良、价格适度的服务是养老服务的根本目标。市场配置是为了整合社会养老各种服务资源而采取的手段,目标是丰富养老服务。
三是社会功能。要鼓励健康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保持老年人正常的社会功能,鼓励“积极老龄化”,反对“消极养老”。应科学理解新时代的“孝”,不能将中华传统美德的“孝”,狭义理解为“供着”“顺着”。新时代的“孝”,应以尽可能延长老年人正常的社会属性为目标,以最大程度提高老年人有质量的长寿为根本。老年人参与适合自身情况的社会工作、社会活动,可以使老人身心更加健康。
四是区分生活与照护。老年生活与老年照护是不同的概念,服务重点也是不一样的。对老年生活而言,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