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世界环境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司法护航生态文明”新闻发布会。渭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红卫,渭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军分别向社会通报了全市法院、全市检察院环境资源审判、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环境资源审判、检察6件典型案例。发布会由渭南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杜少鹏主持。
近年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牢固树立“两山理念”,聚集秦岭、黄河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充分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监督职责,保护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环境权益,守护碧水、蓝天、净土,为渭南加快建成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贡献司法力量。
通报指出,年以来,渭南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件,其中,刑事案件件,行政案件件,民事案件55件(公益诉讼案件36件),判处环境资源罪犯人,判处罚金.8万元,恢复生态面积余亩,补植复绿余棵。渭南市检察院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2件,提起公诉件,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件,立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9件,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
向社会公布的6件典型案例涉及河道违法建设、垃圾污染、水污染、黄河保护、乡村振兴、湿地生态保护、非法采矿、滥伐林木、行政公益诉讼等,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对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履行环境保护法律义务,增强人民群众环境法治观念,助力全社会形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