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海省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委全面依法治市(州)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宣传部、直属机关工委,各市(州)司法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央驻青单位普法办公室:
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省将组织开展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推进,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司法厅制定了《青海省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确保宪法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全国普法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制作了一批宪法学习系列报告会视频和宪法、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片、挂图、标语、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电子版统一部署在“青海司法行政网”“青海普法网”“青海法网”“宪法学习宣传资料”飘窗,供各地各部门下载使用。
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及开展情况请分别于11月27日前、12月10日前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蒋燕,传真:—,电子邮箱:qinghaipu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