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景保)8月3日上午9时许,延安富县交警驾驶陕J警违法(逾期未检验)警车在富县马坊设卡检查与过路半挂车司机起冲突。据当事人讲,我叫王世貂,我是残疾人,电话,我的身份证号码,年8月3日因为我开车路过富县马坊,延安富县交警队交警二话不说就给我开罚单,这我认了,但是他一个地方同时查俩次,我不愿意,发生争吵结果交警队的马田野把我推到在地,导致我头到地下,现在头疼,马田野说我以后让你这条路上跑不成!
富县交警驾驶的违法警车
受伤的司机小王
作为交通管理部门的富县交警,带头驾驶违法车辆,不规范文明执法,你们的公信力何在?人民警察的形象何在?富县交警的知法违法真是让老区人民情何以堪。在这里,笔者给富县交警普一下法,国务院关于治理公路“三乱”规定
(一)哪些部门可以在公路上设置站卡
根据国务院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安部门可以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交通部门可以设置收费站或公路征费稽查站,林业部门可以设置木材检查站(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此外,公安部规定,为开展打击刑事犯罪专项活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设置临时检查站,但没有罚款权,任务完成即撤销。
(二)哪些部门可以上路流动检查车辆,扣压驾驶证、行车执照
人民警察打击刑事犯罪,打击车匪路霸,公安交警正常执法,可以上路查车,其他法律没有规定的任何人员均不得上路流动查车罚款;除公安部门纠正交通违章,处理交通事故外,其他人不得扣留驾驶证和行车执照。
(三)依法设置站卡,其检查员、收费员应遵守哪些规定
依法设置站卡的工作人员,应分别持省政府办公厅核发或省政府授权部门核发的检查证和收费证。一人一证,工作时应予佩带。持证人员只限于本站内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工作地点拦车检查、罚款、收费。无证人员不得执行检查、罚款、收费任务。
二、举报公路“三乱”须知
(一)什么是公路“三乱”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公安部、交通部有关规定,公路“三乱”是指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主要表现有: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立收费站、检查站,擅自改变合法站卡的位置或增高分站卡,非法上路查车;随意查车,逢车必查,双向拦车检查罚款;没有法定依据罚款,超标准罚款,罚态度款,重复罚款;滥收过境费,擅自提高过路(桥)费,罚款、收费不给或少给票据,使用不合法票据;同其他部门代查、代收、代罚;向过往车辆推销产品,强行拦车洗车;自定标准收取高额拖车费和保管费,没有拖车收拖车费;扣车后有意长时间不办理处罚手续以收取保管费等行政处罚违反《行政处罚法》的其他行为。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八十四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严禁下列行为:
(一)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二)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
(三)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四)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五)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
(六)故意为难违法行为人;
(七)因自身的过错与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
(八)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