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府谷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勇之子刘翰遥10年前被指当街用刀捅死一名男子,死者家属指凶手仅获判缓刑5年。
法院当年未有就案件公开宣判,网上也有指当时疑犯疑窜改年龄至未满18岁,逃过较严重的判刑。陕西省政法委、榆林市政法委两级政法部门已介入核查。
年10月19日下午,乔海云驾车行驶至神木钟楼北大街服务大楼十字路口时,与一名叫刘翰遥的青年发生争执,刘翰遥声称被汽车撞到,乔海云遂下车对骂,继而二人发生肢体接触,乔海云被人用匕首刺中云腹,倒在地上。
据当年媒体报道,巡逻的民警发现有人打架,一男子躺在地上不动,左腹被捅了一刀,肠子也露了出来。民警喝令打架的人停手,但手持匕首的刘翰遥打红了眼,持刀便向民警刺了过来,被民警合力制伏。经审查,民警向传媒公布,持刀男子刘翰遥年仅18岁,是一名中学生。
据乔海云的大哥乔海明讲,当年原神木县法院一审审理案件时有到场旁听,但当日审判庭未有当庭宣判。此后法院是否开庭宣判,作出什么判决,家属无法得知,法院亦未通知或未向家属送达判决文书。乔海云的二哥称,他曾在神木法院的信访接待室看过刘翰遥的判决文书,显示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据乔海云多位家属称,审理期间,法院曾就此案进行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他们实际共获得刘翰遥家属90万元赔偿金,其中30万元在宣判前先行支付,另外60万元交由刑事庭,在拿到第一笔赔偿金后,家属向刘翰遥发出了谅解书。《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也显示,刘翰遥父亲刘勇彼时正在陕西吴堡县法院工作。
刘翰遥父亲刘勇当时正在陕西吴堡县法院工作,据公开资料显示,年1月,刘勇任吴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后升任吴堡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年12月2日,刘勇任府谷县人民法院院长,现任府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另外,网上也有指刘翰遥篡改年龄,将出生日期由年2月改为年2月。《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显示刘某遥生于年2月,与警方当年向媒体通报的18岁并不相同。
法院院长之子捅死人获缓刑经得起检验吗?
杨十郎·-06-10·来源:乌有之乡
恶人逍遥法外,是因为恶人的保护伞罔顾法律,践踏生命,在背后为恶人撑腰打气。
中国有句古训叫“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然而,媒体近日爆出陕西府谷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勇之子刘翰遥10年前被指当街用刀捅死一名男子,死者家属指凶手仅获判缓刑5年。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况且法院院长之子也不是王子。人们要问:这个缓刑能服人吗?这样的判决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吗?
据媒体报道:年10月19日下午,乔海云驾车行驶至神木钟楼北大街服务大楼十字路口时,与刘翰遥发生争执,刘翰遥声称被汽车撞到,乔海云遂下车对骂,继而二人发生肢体接触,乔海云被匕首刺中云腹,倒在地上。巡逻的民警发现有人打架,一男子躺在地上不动,左腹被捅了一刀,肠子也露了出来。民警喝令刘翰遥停手,但手持匕首的刘翰遥杀红了眼,持刀向民警刺了过来,被民警合力制伏。
朗朗乾坤之下,这个刘翰遥究竟耍的什么威风,逞的什么厉害?驾车当街撞人,而且还随身携带致人死命的匕首,把人的肠子捅出来还不收手,其言其行活脱脱的一个“衙内”。其犯罪手段之猖狂,影响之恶劣让人触目惊心。
让人不解的是,当年原神木县法院一审审理案件时受害者家属有到场旁听,但当日审判庭未当庭宣判。此后法院是否开庭宣判,作出什么判决,家属无法得知,法院亦未通知或未向家属送达判决文书。
杀人犯当街行凶凭什么获“缓刑”?原来,让杀人犯躲过死劫的是“犯罪年龄”。
经审查,民警向传媒公布,持刀男子刘翰遥18岁。但法院出具的《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却显示刘某遥生于年2月,与警方当年向媒体通报的18岁并不相同。网上有传言指称刘翰遥被人篡改年龄,将出生日期由年2月改为年2月,使杀人犯上演“亡者归来”。
现在,问题的焦点就在人犯是不是“未成年人”上。这个刘翰遥是不是被人篡改了年龄?他的出生日期到底是年2月还是年2月?
如果人犯年龄被人篡改,那么是谁这么大胆,神通如此广大,可以随意篡改恶人的年龄?究竟是谁在助纣为虐、为虎作伥?
恶人逍遥法外,是因为恶人的保护伞罔顾法律,践踏生命,在背后为恶人撑腰打气,不把这个保护伞连根拔掉,又岂能告慰死去的亡灵,又怎么能将罪恶的黑势力铲草除根?
陕西神木市法院政工科负责人表示,就网上反映的情况,陕西省政法委、榆林市政法委两级政法部门已介入核查。人们拭目以待:法院院长之子当街捅死人,这个“缓刑”是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吗?
年6月10日星期一
注:有关消息来源:
又一个孙小果?法院院长之子十年前捅死人获缓刑被指修改生日成未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