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馆陶县招聘社区工作者34人公告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的通知,结合馆陶县实际,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3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采取考试、考察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馆陶县馆陶镇社区工作者34名。
(二)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2)馆陶县范围内正式在编制的差额或自收自支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也可报考。
(三)招聘形式
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按招聘程序委托第三方进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奉献馆陶发展的精神;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不适宜招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具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情形。
(五)放宽条件
(1)具有馆陶县美丽乡村(大学)经历、现在工资关系在馆陶县美丽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在职在岗人员,学历放宽至大专学历毕业生,并设置加分项,笔试考试加3分;具有馆陶县美丽乡村(大学)经历、现在工资关系在馆陶县美丽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并在馆陶镇社区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学历放宽至大专学历毕业生,并设置加分项,笔试考试加5分;年招录的13名馆陶县城市社会管理办公室人员,在职在岗的,学历放宽至大专学历毕业生,并设置加分项,笔试考试加3分。以上人员如被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年7月底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否则予以解聘。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年11月8日)
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