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宝鸡市渭滨交警大队在开展“三秦春季严防严查”道路安全攻坚行动时,查处一三轮摩托车违反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涉嫌危险驾驶案。
驾驶人孙某超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当日早上7时许运载29罐液化气罐(其中50公斤大罐2个、15公斤的小罐27个,共计.5公斤)从某液化气站驶出,途径氮肥厂十字路口、姜谭路、川陕路、广园南路被民警查获。
犯罪嫌疑人任某良(男,57岁,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金陵寺镇西窑村人)、犯罪嫌疑人孙某超(男,37岁,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金陵寺西窑村人)驾驶三轮摩托车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在道路上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
经询问,任某良、孙某超如实供述了其在无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驾驶车辆运输石油液化气进行贩卖的犯罪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嫌疑人任某良、孙某超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