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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两男子酒后伤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1-7-15 13:50:1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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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之声为您提供榆林焦点新闻及热点资讯,陕北文化传播使者;让世界了解榆林,让榆林走向世界!榆林市地质构造单元上属华北地台的鄂尔多斯台斜、陕北台凹的中北部。东北部靠近东胜台凸,是块古老的地台,未见岩浆岩生成和岩浆活动,地震极少。地势由西部向东倾斜,西南部平均海拔--米,其他各地平均海拔--米。最高点是定边南部的魏梁,海拔米,最低点是清涧无定河入黄河口,海拔米。地貌分为风沙草滩区、黄土丘陵沟壑区、梁状低山丘陵区三大类。大体以长城为界,北部是毛乌素沙漠南缘风沙草滩区,面积约平方公里,占榆林市面积的36.7%。得到治理的沙滩地郁郁葱葱;海子(湖泊)星罗棋布。南部是黄土高原的腹地,沟壑纵横,丘陵峁梁交错,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生态环境有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通讯员刘文慧白小毛)近日,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曹某、魏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1年。

年8月23日凌晨2时许,曹某、魏某醉酒后行至路边,无故对酒后过往于此的李某、郭某进行辱骂,继而双方发生口角,曹某、魏某遂对李某、郭某进行殴打,造成李某轻伤一级、郭某轻伤二级。法院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达成赔偿协议,曹某、魏某自愿赔偿李某、郭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李某、郭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魏某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曹某、魏某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二人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榆林市境内有大小53条河流汇入黄河,均较短小,较大的河流主要是四川四河:皇甫川、清水川、孤山川、石马川、窟野河、秃尾河、佳芦河、无定河。汇入黄河的河流以黄河为侵蚀基准,流向由西北向东南(其中无定河上游流向三折),支流呈树枝状并从下游到上游增多。较大的河流下游为基岩峡谷,比降较大,支流少而短直;中游一般河谷宽阔,漫滩阶地发育,河道宽浅,较大的支流多在中游汇集。上游多发育在老谷涧上,河流深切成黄土(部分底部切入基岩)峡谷,比降大,多跌哨,流向受古地形的谷、涧走向控制,支流较多,但一般较直。榆林饮食在中国具有很高的地位。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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