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都市报

您现在的位置: 三秦都市报_都市报理念 > 都市报简介 > 西安启动空气重污染级应急响应除了限行

西安启动空气重污染级应急响应除了限行

发布时间:2016-12-13 14:17:18   点击数:

13日12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升级西安市空气重污染Ⅳ级蓝色预警至Ⅲ级黄色预警。由于污染仍在持续及加重,11月14日决定从13时起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条件。

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介绍,11月14日6时中央气象台《环境气象公报》预测:17日前华北中南部、黄淮北部、陕西关中等地的部分地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为4~5级,有轻至中度霾,局地重度霾。经我市气象、环保部门会商预测,西安市未来3日环境空气质量将处于中度以上污染水平,部分时段将持续出现重度污染,达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规定的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条件。

响应启动后,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在执行Ⅳ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好以下七项应急措施。

环保部门督导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使用优质煤;公安部门及时发布机动车执行禁限行公告,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2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建设、市政、交通、水务、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管理部门督导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城市大冲洗活动;督导全市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出土工地、拆迁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作业;商务部门督导煤炭交易市场停止露天筛选作业;气象部门视情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交通运输部门、地铁管理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新闻链接:

空气重污染Ⅳ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哪些?

(一)各监管部门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力度;

(二)城市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三)环保部门加强排污企业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卫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五)公安部门牵头加强黄标车、无标车及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杜绝其进入禁行区或限行区;增加警力,加强疏导,保证道路通畅运行;同时加大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

(六)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大焚烧冒黑烟问题查处力度,开展禁烧检查,加大焚烧秸秆、垃圾的查处力度。

(七)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强重点污染源管控,鼓励企业适时开展错峰生产,降低人为活动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八)各区县、开发区要密切







































武汉白癜风专科医院
白斑医院哪家好


转载请注明:http://www.bbyubao.com/dsbjj/4331.html

网站简介 | 发布优势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广告合作 | 合作伙伴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