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地铁一号线二期安检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市地铁一号线二期工程(森林公园~后卫寨)安检设备主要包括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台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危险品存储罐、防爆毯、手持金属探测器、辅助设备(喊话器、腰挂式扩音器、执法记录仪、手持台、安检标志标识、开包台、设备柜、硬质隔离带、电源改造等)。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为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生产制造商;
3.投标人须提供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台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危险品存储罐、防爆毯、手持金属探测器6项产品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5.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至少签订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安检设备供货合同(其中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不少于30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7月23日09时00分到年7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条至第5条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一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8月13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8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8月1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8会议室。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