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
天然气价格
成为了大家最为关心的话题
原因是
国家发展改革委5月25日宣布,自6月10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这是我国自年以来首次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最大上调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
此消息出来后
很多宝鸡人担心天然气价格会涨
纷纷开始抢购天然气
但小金今天要说的是
陕西省物价局下发通知
我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今年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暂不允许上浮
快跟小金看看吧!
通知明确:在此次价格调整中,各地要加快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推行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同时,价格理顺后还将对低收入和农村“煤改气”家庭等予以适当补贴。
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
明年6月10日后允许浮动
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执行同价,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价格衔接。国家规定我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自年6月10日起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23元(含税,下同),今年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暂不允许上浮,年6月10日后允许浮动。
推行季节性差价
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后将形成灵敏反映供需变化的弹性价格机制,消费旺季价格适当上浮,消费淡季价格适当下浮。
在今年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听证会时将价格联动机制一并听证,为天然气逐步实现市场化定价创造条件。推行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削峰填谷,引导企业增加储气和淡旺季调节能力。
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和用户积极进入天然气交易平台进行公开透明交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市场交易价格。
不断完善低收入群体政策保障体系
为保障我省低收入群体和农村“煤改气”家庭等生活水平不因理顺居民用气价格而受影响,经与省财政厅协调,各地居民用气价格理顺后,对低收入群体和农村“煤改气”家庭等给予适当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予以解决,省级财政依据市县补贴情况,从环境专项治理资金中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燃气企业不得擅自停气或临时增加限购措施
省物价局规定,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前,燃气企业不得擅自停气或临时增加限购措施,要根据购气人员数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销售营业网点,延长营业时间,保证用户及时足额购气。
各地出台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方案时,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正常秩序。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李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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