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榆林市的张女士向本报反映,之前看上位于榆林市金沙路上的“火星”公寓,想买一套,但是经过了解,该项目没有五证,不知道这样的房子敢不敢买?
根据张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拨打了“火星”公寓的售楼电话,置业顾问告诉记者:“‘火星’公寓有普通住宅和公寓两部分,住宅已经卖完,现在正在销售公寓。小区共有多套房,其中公寓多套。该项目是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按揭和使用公积金,付款方式只接受全款或者购房时和交付时各付一半两种。买了以后没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只有购房合同。”
针对以上情况,记者采访了榆林市住建局,该局在回复函中称:“火星”公寓原名为金茗苑住宅小区,其土地为榆林市建设金沙南路时返还金刚寺村民委员会用地。根据项目审批资料显示,项目建设主体为榆阳区长城路街道办事处金刚寺村民委员会,为返还村民的安置用房。根据职能,该项目不在榆林市住建局监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范围之内。
据了解,该项目年春季开盘,住宅部分现已基本售罄。为何在没有取得五证的情况下,能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公开销售?
来源:三秦都市报
(L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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