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回家的时候,你注意过你家门口的电梯吗?
它可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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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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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这样的
不管是啥样的,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总有广告出现在电梯间!而且,好像里面的广告总是在变化,每个月都有新的广告进入!
这个看似很正常的场景你有没有想过以下这些问题?比如,物业靠这些广告赚了多少钱?物业用公共区域打广告经过你的同意了吗?广告收入所得如何利用?告知全体业主了吗?
如果你心中曾经有这样的疑惑,但是却被物业三言两语挡回来了,或者却不知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近日生活在吉林长春一小区的80岁老人高老太却对电梯广告较起了真。
6月30日,高老太联系媒体时称:“电梯是我们业主的共有财产,物业公司利用电梯打广告,收入应该归我们业主。现在物业公司还要收我们每户每月10元的电梯维修费,我觉得这笔钱收的不合理。”
高老太碰到的事情并非孤例。在山西太原的一个小区,物业公司通过收取入场费的方式将小区里的广告卖出去,业主对此一无所知。这些本该属于业主的权益,业主却拿不到,如何维权?
物业公司收广告入场费业主不知情在山西太原市学府街有个小区,一进大门,挡车杆上的房地产广告赫然入目。大门边,社区灯箱上旅游公司的广告十分醒目。不光是这些,进出的门闸、社区饮水机、不到四平米的电梯间里都挂上了广告,内容包括了商店促销,健身以及理财信息等。此外,滚屏灯箱、多媒体电视广告也是小区“常住户”。
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称,由于物业公司已经收取广告公司广告牌的入场费,广告经营的事物业就不再过问,至于入场费究竟是多少,该工作人员表示不便透露。而在相距不远的另外一个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出示了一份小区电梯轿厢内独家代理广告的价目表。这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广告公司拿到这些广告代理后,可以自己用,也可以转租出去,他们不会进行干涉。
对于物业公司收取广告入场费一事,不少业主均表示一无所知。
小区广告收益应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高老太维权僵持不下,但她但说法有道理吗?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规定,物业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他们只是接受业主的委托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执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的报酬。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只提供管理小区的服务,这些服务包括管理小区里的环境、安保、卫生等,其它相关权益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比如,小区的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任何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利用公摊区域做广告的行为均构成违法。
太原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称,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收益、公共场地的收益,都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收益,应该由业主共同享有、共同管理,这其中包括小区的外墙广告收益、电梯广告收入等。除非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将这部分权益划归物业公司。
业主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央视报道:小区广告收益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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