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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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号起,你的孩子也将“上交给国家”
7月18日《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出台,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行,年8月31日自行废止。更重要的是这个《办法》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
保安人数配套学生人数
《办法》要求,学校保安员推行“保安公司派驻,教育部门管理”的专职安保队伍管理模式,年龄在50岁以内,身体健康,反应敏捷。学生规模在人以内的学校,至少配备2名保安员;学生规模在人至人的学校,应至少配备3名保安员;学生规模在人以上的学校,每增加名学生增配1名保安员。寄宿制学校(住宿学生在人以内)至少再增配2名专职保安员,每增加名寄宿生增配1名保安员。
有条件集中住宿的,严禁学生校外租房
办法规定,学生上课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无关人员、车辆出入,学生出入校园要加强核查与登记。
学生宿舍管理应专人负责,24小时值班。在学校有住宿条件、能满足住宿需求的,严禁学生在校外租住房屋集中住宿。
办法要求,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学校(幼儿园)组织人以上大型活动必须报县(区)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预案。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加强预防学生溺水教育,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和水利等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
多部门联合预防,学生暴力事件发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及家长了解和掌握预防欺凌和暴力的基本常识,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项教育,联合综治、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及时掌握辖区、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动态,对师生反映、排查发现的治安问题、安全隐患、涉校高危人员,及时报告辖区公安部门。
(来源:三秦都市报)
有没有被感动到?保护孩子不仅仅是家长一个人的事,为了孩子更好的成长,不受其他外在因素的影响,国家也在做着努力,小川觉得这个政策相当好。不是有个口号这样说:“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这次的《办法》真正能为孩子的成长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还有个更劲爆的消息,你们只知道北新街路段、迎宾大道路段、商洛路路段在进行维修改造施工,那你知道多路公交车路线也因此而变换了么?
(7月20日至8月2日)
有关公交线路走向调整
1路:原西岗十字至中心广场路段调整为由西岗十字经工农路、立交桥东、江滨大道中段、中心街至中心广场,原其他路段运行线路保持不变。
2路:终点站临时调整为江滨大道立交桥东公交站处。
3路、路:终点站临时调整为通讯巷停车场。
5路:终点站临时调整为中心广场东商贸楼处。
8路:由商洛学院经北新街东段、中心广场、中心街、江滨大道中段、工农路,进入名人街,原名人街至杨峪河段保持不变。
10路:由仙娥湖经商鞅广场、北新街西段、西岗十字、工农路、立交桥向东经沿江滨大道至静泉山。
12路:原西岗十字至中心广场路段调整为由东向西方向经中心广场、中心街、莲湖北西街大都汇地下通道、工农路至西岗十字;由西向东方向由西岗十字经工农路、江滨大道中段、中心街至中心广场。原其他路段运行线路保持不变。
16路:终点由中心广场临时调整为州城路十字南公交站牌处。
赶紧收藏下,这几天你可能还傻傻的等在公交站牌跟前,望眼欲穿的等着那一辆晚点的公交车,实不知它已经改变了路线。玩笑归玩笑,一定要收藏转发让更多人看到,毕竟这可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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