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河北教育厅网站公示了年特级教师评审通过人选名单,共名。公示期为年12月30日至年1月6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对年特级教师评审通过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有关单位:
目前,我省年特级教师评审工作已基本结束。经各市初评推荐,省评委会评审,共有名人选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2月30日至年1月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通过人员有异议的,均可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省教育厅承诺对异议提出者信息保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联系-、。
年12月28日
(河北省教育厅网站燕赵都市报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