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表彰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公示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拟提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实事求是向市创文办反映。
公示时间:年5月16日-5月23日。
联系-(传真)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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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公示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拟提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实事求是向市创文办反映。
公示时间:年5月16日-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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